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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室之館藏資料,讀者得自行取閱或辦理外借。視聽室之視聽資料及設備,讀者自行取閱,限當學期開設課程,非本室之視聽資料不得利用本室視聽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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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資料閱覽採開架式,讀者可進入圖書室檢索借閱,但下列資料限制外借或不外借:
※參考工具書(字典、辭典、百科全書、年鑑等)。
※珍版書、成套特藏書。
※視聽室教學錄影(音)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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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圖書及借閱期限如下:
※教師:圖書以六冊為限,期限一個月,期滿得續借乙次。
※學生(全、選修生)圖書以四冊為限,期限一個月,期滿得續借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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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欲借之圖書,如已被他人借出時,得辦理預約,俟原借閱人借期期滿歸還,得辦理借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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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還者,得停止其借閱權利,每逾一日則以停借二日計。逾期二個月未還者,視同遺失,依圖書賠償辦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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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圖書室、視聽室資料及設備如有遺失、污損、毀壞等情事,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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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進入本中心圖書室、閱覽室,請遵守下列事項:
※保持肅靜、注意清潔。
※嚴禁吸煙、飲食、高聲談天、及使用通訊器材。
※進入本室使用視聽器材,請戴上耳機,以免影響鄰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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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遵守規定者,得隨時請其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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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離職及學生畢業前,應還清借用資料,違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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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室因清查或裝訂圖書時,得隨時通知借閱人歸還借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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