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藏量
類別\語文 |
中文 |
外文 |
合計 |
圖書(冊) |
2691 |
164 |
2855 |
期刊(種) |
20 |
10 |
30 |
報紙 |
04 |
01 |
05 |
%統計資料日期8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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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紙本式資料
本校教學錄影帶、錄音帶各一套
空 間
◆圖書閱覽座位30席
◆視聽室:內設視聽區、電腦區。
◆視聽座位9席(錄影帶7席、錄音帶2席)
◆電腦座位2席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六及面授日(高師大面授日)、連續假日不開放。
服務項目
圖書、錄影帶、錄音帶、電腦上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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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洽辦手續一覽表
| 項 目 |
需 備 文 件 |
備 註 欄 |
圖書資料借閱 |
全修生:學生證及選課卡
選修生:身份證及選課卡 |
| ◆ |
借書冊數每次以二冊為限。期滿未閱完得辦理續借手續或以電話續借、以一次為限。 |
| ◆ |
所借閱圖書如有遺失、污損、毀壞等情形、借閱人需自行購買原書賠償、否則需按原書之市價加二倍現金償還。 |
| ◆ |
借書人擬借之圖書已被他人借出、可向本中心服務人員辦理預約。 |
| ◆ |
逾期歸還者逾期一日、暫停借書權一星期、逾期七日(含)以上者、暫停借書權一學期。 |
| ◆ |
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學期結束前一週內還清。 |
| ◆ |
借出圖書遇中心急需收回時應於接到通知後迅即交還。 |
| ◆ |
空大教科書恕不外借。 |
| ◆ |
上列第五、六款逾期歸還者以第四款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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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資料借閱 |
全修生:學生證及選課卡
選修生:身分證及選課卡 |
◆錄影(音)帶不外借限在本中心視聽教室觀看,以先到先看為原則,並當場歸還。觀看辦法如下:
| ※ |
觀看限當學期註冊修習之學科。 |
| ※ |
為保護同學眼睛起見,每日上午、下午各限觀看二小時。 |
| ※ |
為不影響其他同學觀看,請同學觀看錄影(音)帶時必須保持安靜。 |
| ※ |
為保持空氣潔淨,請勿在視聽教室吸煙。 |
| ※ |
為保持環境衛生,請勿攜帶零食、飲料進入視聽教室。 |
| ※ |
請服裝穿著整齊、勿穿拖鞋。 |
| ※ |
同學至視聽教室看錄影帶、聽錄音帶時,如錄影(音)帶及錄影(音)機因使用不當致損壞時,其維修費用由同學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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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發
空大學訊 |
學生證及繳費收據 |
◆請親自或委託人辦理,通信或電話不受理
◆每期補發以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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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視聽室提供當學期錄影﹙音﹚帶,典藏圖書、雜誌書報等供使用、借用、閱讀等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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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使用及借閱辦法
自從政府頒行公平交易法後,對學府校園頗多影響,同學不可不注意,以免誤觸法網。
| ◆ |
首先要注意的是同學們自行攜帶空白錄影(音)帶,進入視聽室複製錄影(音)帶資料,即以違反著作權法,並影響本校校譽。 |
| ◆ |
另外再請各位同學注意的是教資中心及各學習指導中心圖書室所有紙本圖書或非書資料及有聲圖書,皆不能全本複製,因該法規定如侵害重製權者不論係擅自重製他人之製作,或者代為重製重製他人之製作,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他人之著作者,其處罰更重,希望同學了解當前政府法令,以免誤蹈法網。 |
| ◆ |
本中心自本學期起停辦各項拷貝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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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若有任問題,歡迎來電洽詢相關事項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電話:圖書、錄影帶:(07)771-8757轉分機852
錄 音 帶 :(07)771-8757轉分機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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