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藏量
◆圖書室約1,200本
◆視聽室錄影帶約1,500卷;錄音帶約5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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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席位數
◆圖書室:45位
◆視聽室: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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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視聽室:
週一至週五9:30∼21:00
週六及週日9:00∼17:00
圖書室:
週一至週六 8:30∼17:00
週日不開放, 面授及考試日開放時間為8:00∼18:00 |
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包括本中心面授教師、職員工、全修生、選修生及校友等。圖書室書籍之閱覽、借閱及視聽室錄影(音)帶教學課程之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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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辦法
◆圖書室之館藏資料,讀者得自行取閱或憑證辦理外借。視聽室之視聽資料及設備。讀者應憑證借閱,限當學期開設課程,非本室之視聽資料不得利用本室視聽設備。
◆借書證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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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中心教職員工及學生憑聘書、學生證及當學期選課卡至本中心圖書室辦理借書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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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請備一吋半身照片兩張,填具申報表格,經核發借書證後,即可辦理借書手續,並繳納五百元保證金,保證金於退還借閱證時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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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證之申請由本中心圖書室辦理。 |
◆本館資料閱覽採開架式,讀者可進入圖書室檢索借閱,但下列資料限制外借或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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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工具書(字典、辭典、百科全書、年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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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本書、珍版書、成套特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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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報紙及當期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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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室教學錄影(音)帶。 |
◆借出圖書、過期期刊總冊(卷)數及借閱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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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含研究人員):圖書以十冊為限,期限一個月,期滿得續借乙次,其後如無人預約,得再續借。非當天報紙以二份為限,期限三天,期滿不得續借。過期期刊以二冊為限,期限三天,期滿不得續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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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工:圖書以五冊為限,期限一個月,期滿得續借乙次。非當天報紙以二份為限,期限三天,期滿不得續借。過期期刊以二冊為限,期限三天,期滿不得續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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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全修生):圖書二冊為限,期限一個月,期滿得續借乙次。非當天報紙及過期期刊不外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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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室教學錄影(音)帶。 |
◆讀者欲借之圖書,如已被他人借出時,得辦理預約,俟原借閱人借期滿歸還,得辦理借閱。
◆逾期未還者,視同遺失,依圖書賠償辦法處理。
◆使用圖書室、視聽室資料及設備如有遺失、污損、毀壞等情事,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賠償辦法另訂之。
◆讀者進入本中心圖書室、閱覽室,請遵守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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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肅靜、注意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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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吸煙、飲食、高聲談天、占位睡覺及使用通訊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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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腦不得自行加裝硬體或安裝軟體、更改電腦內部設定及進行非教學性質之活動。 |
◆凡不遵守規定者,本中心圖書室、視聽室得隨時請其離開。
◆教職員離職及學生畢業前,應還清借用資料,違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圖書室因清查整理或裝訂圖書時,得隨時通知借閱人歸還借出資料。 |
館際合作圖書館
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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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合利用方法
◆需攜帶學生證辦理登記。
◆中興大學圖書館之「借書規則」請詳閱隨借書證交付注意事項。
◆借書證僅供空大「全修生」使用。
◆借期為十五天,請同學按期歸還,以方便其他同學借閱。
◆當借期期滿時,如無其他同學預約者,得商請借閱一次;若所借之借書證已被他人預約時,不得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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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若有任問題,歡迎來電洽詢相關事項
地址:台中市國光路250號
(國立中興大學綜合教學大樓11樓)
電話:(04)287-2245、287-7856
圖書室分機100、視聽室分機122
傳真:(04)287-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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