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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及合法授權之數位學習資源,並循合法授權管道取得及使用教材,以尊重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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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及合法授權之數位學習資源,並循合法授權管道取得及使用教材,以尊重智慧財產權

一、依據115年8月12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115230216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近年使用筆記型電腦、平板及手機等行動載具進行課堂學習及自主學習,電子書、電子教材及各類數位學習資源之使用日益普及,為維護智慧財產權,提醒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及合法授權之數位學習資源,並循合法授權管道取得及使用教材,以尊重智慧財產權。

三、經查部分國內外文件分享平臺提供學習資料之分享與下載服務,此類「以檔換檔」之機制,易造成為取得所需資料而上傳受保護電子檔案。此類行為即使僅重製部分內容、節錄部分章節或分次上傳,仍可能構成著作權法所定之重製、公開傳輸等侵權行為,致侵害著作財產權,並須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

四、為降低侵權風險。本館提醒下列事項:
(一)勿下載、重製、散布、分享、公開傳輸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來源不明或未經授權之受保護電子檔案內容。

(二)勿為取得平臺下載權限、交換下載資格或其他利益,而上傳未經授權之受保護電子檔案,或將受保護電子檔案上傳至生成式AI平臺、雲端硬碟、文件分享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網路服務,以供他人取得、下載或利用。

(三)請教師妥善保管出版社提供之受保護電子檔案,避免提供學生自行散布或上傳至公開網路平臺,並避免將教師專用帳號、授權連結或教材下載權限提供他人使用。

(四)鼓勵透過學校圖書館、合法電子資料庫、出版社正式授權平臺或其他合法管道取得學習資源。

附件:115年8月12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1152302162號函

附件下載

  • 115年8月12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1152302162號函
  • 張貼日期:2026/08/31
  • 資料來源:國立空中大學圖書館
  • 點閱次數: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