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3.08第41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空中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妥善管理影印機資源及服務讀者影印之需求,設置影印機供讀者使用,特訂定「國立空中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讀者可於本館開館時間內,使用館內提供之影印機自行影印,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費用。
三、本館影印設備之建置、維護、管理及耗材補充由本館提供,使用者不得自行攜帶紙張。遇有設備故障時,請即向館員反應,勿自行拆裝設備,否則須負損壞賠償責任。
四、讀者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影印之資料為非營利目的並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範圍內,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文件,如有違背,須自負法律責任。
五、經發現讀者影印資料有違反相關規定時,本館得隨時予以制止;違規情節重大或累犯屢勸不聽者,本校教職員工生另得逕送權責單位依校規及相關獎懲辦法查處。校外人士,得立即停止其使用圖書館各項資源。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週知。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